你的代理词可能是法律迷途中那颗最闪亮的星——四川高院副院长刘楠博士谈“法律职业共同体”
“你的高见,可能会是我们寻找法律结论迷途中所看见的夜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你所展现的功力和思想,可能会为我们不同的职业生涯打下相同的烙印。”
1月7日,省律师协会召开发布会,正式揭晓了全省第三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评选结果,四川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出席了此次发布会,并作了“你的代理词可能是法律迷途中那颗最闪亮的星”的专题讲话。
讲话论证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关系,金句频出。现将全文刊载如下:
——在全省第三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发布会上的讲话
刘 楠
各位专家、各位律师朋友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新年伊始,非常荣幸受邀参加全省第三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发布会。俗话说“三届一大考”,经过三届的积淀,“双十佳”已逐渐成为四川律师行业的一张靓丽名片。
省法院、省检察院、高校研究机构等专家学者共同评议,86万余公众参与网络票选,盛况空前、影响空前。获奖的“双十佳”代表着一年来四川律师辩护词和代理词的最高水平,它们是获奖者的荣耀,律师行业的荣耀,也是我们法律人共同的荣耀。
在此,我代表四川高院,向各位获奖律师表示诚挚祝贺,也向省律协倾力提供的这一共同对话交流平台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借此次机会,与大家交流三点体会。
一是“亲”不逾矩、智识共享,畅通交流正常渠道
这次是我第二次受邀参加“双十佳”发布盛会,我在想,律师们为什么乐意邀请我?我猜测的答案是,因为法官是代理词、辩护词最重要的读者。
同时,在林林总总的职业谱系中,律师和法官应该可以说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家族中的“族亲”。
你的高见,可能会是我们寻找法律结论迷途中所看见的夜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你所展现的功力和思想,可能会为我们不同的职业生涯打下相同的烙印。
法官和律师同属法治工作队伍,同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宪法和法律的捍卫者,也许我们会暂时站在不同立场推进问题解决,但共同的思维方式以及经过辩论后的法律共识是维系我们“族亲”关系长久的纽带。
我们这种特殊的“族亲”关系不能在饭桌上、茶馆里,但一定可以在法庭上,在双十佳这样围炉夜话似的智识碰撞和坦诚交流中。
法谚有云“判决之外,法官无言”,同样,“辩词之外,律师无言”。这正如武林高手的巅峰对决,我们所依凭的重要武器,无疑就是代理词、辩护词和判决书,内行看门道,高手对决之后,收获的一定是高山仰止、彼此欣赏。
省法院高度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推动构建全省法官与律师彼此尊重、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关系。律师是个案裁判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也是一般公众理解法律规范和司法过程的“中间桥梁”,助益于缩短诉讼周期、节省诉讼费用、减少经济耗费,最终助益于司法的公正效率和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省法院先后出台律师会见法官、律师沟通交流等一系列尊重和保障律师权益的文件,我本人为推动律师调查令制度的落地,可以说也是不遗余力。我们持续建设完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移动微法院,开通电子送达(提交)平台,开辟律师参加审判活动免检“绿色通道”,为切实保障律师权益、促进律师依法高效履职创造了条件。
同时,律师对四川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优秀司法建议、十佳庭审评选、民商事参考性案例库建设等法院重点工作也给与了广泛的支持,这些良好的互动让我们感受到“族亲”间彼此的温暖、共同的成长。
二是“清”不远疏、责任共担,携手构筑刚性规则。
我也在想,我为什么乐意接受这一盛会的邀请。除了在法庭之外的公开平台可以会见之外,我想我们还可以围绕法治中国、法治四川干很多事,承担起我们这个时代可以承担的更多的职业责任。
首先,律师也是司法改革的推动者,我期待你们能够在案件持续增长这个背景下,从你们的视角发挥你们在司法改革中的独特作用,出主意、想办法。年前,最高法院启动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四川是12个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对于向最高法院的申请再审案件,鼓励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将参与到更多、更高层级的案件中。同时通过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改革、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律师参与调解等行动,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乐于参加“双十佳”活动,应该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表达我们愿意接受专业监督的态度。律师代表了对司法的专业监督,你们对一个裁判、一个司法活动的评价,是法律职业者的专业评价。作为法官,我们在行使司法权时常常“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王树江大法官就曾告诫我们“你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但对你们通过专业监督来共同维系、提升我们的职业水准,我们当然是持欢迎态度的。于是我想进一步表达的是,我们这样的“族亲”,是责任的共和,而不是利益的谋和。去年,“两高一部”发布的“不正当接触交往”“离任人员从业限制”等制度,“三个规定”等行为规范,目的都是让我们恪守职业操守,既互相依存、也互相监督,一起走得更好、更稳、更远。
三是“和”而不同、信仰共守,书写社会公平正义。
如此才能让我们走到比“双十佳”更远的远方。以上提到的“亲”“清”,正面清单、刚性规则,如同道路上的两条“双实线”,也如同我们双向关系的航标。在此基础上,法律职业共同体还有更艰巨的“时代使命”,更辽阔的“诗和远方”。
罗马法律得以创造的两架发动机是程序完善的罗马法庭以及由法学家和辩护者组成的律师阶层;我国第一部诉讼法和第一部商法等新型法律,就是由中国当时的审判机构——大理院院长沈家本和中国第一位取得律师资格的伍廷芳共同编著的,它形成了中国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监狱制度、法科教育的雏形,中国自此拉开了法制现代化的序幕。
所以历史与现实的看,与其说“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律人有意识地构建出来的,不如说就是一个既成事实,无论“见与不见”,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它就在那里,也必须共同为这个社会贡献价值、守护良知、坚守正义。
法律不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属类,法律人并非仅机械理解法条,并以其衡量新的经济和科技发展实践,而要在充分认识新形势基础上,小心求证、发现规律,明晰“自然法”,并对立法作出体现时代精神的解释。
比如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潮中,新生法律问题层出不穷,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法律性质,互联网时代著作权、数据财产权等权利边界……凡此种种。
医生或许可以只跟大体不变的身体疾病打交道,法律人有所区别的是,法律以社会为基础,社会的变动不居、变化无穷,告诉我们世界的脚步不会停止,法律人不能刻舟求剑,永远留在法律体系构筑的逻辑自洽的虚拟时空里。这个时代对法律人的视野、能力有更高期待。当下,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汇聚包括“五院”“五庭”在内的高能级法治机关以及国内外高精律师资源和相关法律产业要素,在此法治生态圈中,各个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塑造法治四川形象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参与到建设中央法务区这项具有法治发展里程碑意义的工作中,对我们拓展交流的深度、增进职业“互信”、培育职业“共信”,都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更加广阔的舞台。
最后,再次感谢省律协提供的这一平台,也由衷感谢大家对四川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追风赶云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越是广阔,越需要我们全力开拓。希望我们能保持一往无前的勇气,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们工作的指南;履职责,像爱护眼睛一样,时刻以维护和树立法律公信、权威为己任;促改革,度量“改革最后一公里”的每分毫差,在实践中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实践。迈步新时代、一起向未来!
作者简介:
刘 楠,男,汉族,1966年3月生,四川乐至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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